申请再审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
(一)再审申请书应写清:
1、申请再审人、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;
2、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,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;
3、原审法院名称,原判决、裁定、调解文书案号;
4、具体的再审请求;
5、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、理由;
6、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;
7、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。
(二)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,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。
(三)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。
(四)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,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;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(五)提交裁判文书原件,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;生效裁判系二审、再审裁判的,应同时提交一审、二审裁判文书原件,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;一、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。
(六)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。
(七)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。
(八)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,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,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,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。
民事申请再审要注意哪些问题
(一)法院首先针对申请人再审理由,结合再审期限进行形式审查。
如果申请人提出的理由,很明显超过了6个月的法定申请再审期限,则法院对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的事由将不予审查。例如,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,应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;否则,法院将不再对该项再审理由予以审查。
如果申请人提出新证据的,人民法院将审查该新证据的形成时间,并据此与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时间进行比较,经形式审查后,在法定再审期限内提出的,则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实质审查。
(二)在实质审查过程中,法院将重点围绕申请人的再审理由展开。
经法院审查,再审理由符合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将作出再审决定或者提审裁定,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、裁定的执行;如果不符合第二百条规定的,裁定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。